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扎实推动公司和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日前公司决定在公司机关和各企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专项检查活动。
据悉,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第一阶段,3月4日—13日,为各企业、机关自查阶段。第二阶段,3月13日—20日,根据各企业、机关上报的自查情况,公司安排专项检查。第三阶段,3月21日—4月30日,为整改提升阶段。
在自查阶段,各企业成立以本企业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纪检、政工、审计、财务、企管、人力、采购、销售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本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所有的财务收支、项目投资、物资采购、煤炭销售、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结算、人事任免、薪酬分配、职务消费等业务及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执行情况、"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公司机关也将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
在专项检查阶段,公司成立以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政工、审计、财务、企管、人力、物资、运销、政策法规、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专项检查采取查账、个别谈话、受理职工举报、调阅文件资料、走访相关单位等方式,各工作组要根据检查结果对企业自查情况做出评判,最终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集团公司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检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及时反馈各企业和机关,各工作组督促分管内的单位进行整改。
在整改提升阶段,根据专项检查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各企业、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严格落实责任,整改提升工作由单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在分管范围内负责,根据整改内容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工作要求,并严格检查考核;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进一步梳理完善业务操作流程,真正做到业务开展有章可依;各企业、公司机关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加强廉政教育和思想整顿,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水平,全面提升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公司对这次活动高度重视,要求企业、机关自查和公司专项检查人员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的提交检查报告,依据要充分。对查出的问题要如实反映,不得隐瞒,如发现有隐瞒行为,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