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煤矿矿长保护职工安全七条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市煤炭局通知要求,太平煤矿从4月1日起,在全矿扎实开展了"保护职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体实践活动。活动分为集中宣传、自查整改、迎检备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贯彻全年。
为开展好这次活动,太平煤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了红头文件,对活动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对《七条规定》的内容,结合实际,逐一进行了具体化,并将任务分解到了相关科室和区队,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同时,由培训中心组织普通作业人员在矿内进行七条件专题培训和考试,确保全员应知应会。通过红头文件明确规定,矿工发现矿井存在违反《七条规定》的,有拒绝下井,拒绝作业,有权举报违章指挥,有权建议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