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严明纪律确保中秋国庆风清气正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 集团机关 张敬民 2016/09/18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市纪委、市国资委党委关于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集团公司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坚决纠正"四风",营造清风正气。

  《通知》要求集团公司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秋国庆期间狠刹"四风"的重要意义,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加强教育预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大纠正"四风"的力度,努力营造清风正气。

  《通知》指出,要严明纪律要求,中秋国庆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或违规组织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严格要求、狠抓落实。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企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既要亲自部署、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又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继续把中秋国庆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狠反"隐形四风"作为执纪监督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通知》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保持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对被上级查处的有关责任人员,集团公司将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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