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邹城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二考核组组长唐新征及成员李慧、王万霞、郝运行到太平煤矿,对2014年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该矿机电副总李华及企业管理科正副科长、能源统计人员等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参加了此次考核。
考核组按照《邹城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分别对该矿节能目标("十二五"节能量进度)、节能措施(组织领导、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进步、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标准)两大指标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考核。
按照济宁市政府给太平煤矿下达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书》,"十二五"期间该矿需要完成节能总量553吨标准煤。由于该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矿井排水余热综合利用系统"的技术优势和明显的节能效果,截至2014年底,该矿就已完成节能量1557.49吨标准煤,超额并提前一年完成了市政府给下达的"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考核组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细则考核,对太平煤矿节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评价得分为105分。期间,考核组还详细询问了该矿"矿井排水余热综合利用系统"项目两年来的运行效果以及节能环保方面收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近年来,太平煤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上级节能环保部门的部署要求,狠抓节能环保工作,通过"绿色膏体充填开采"、"矿井排水余热综合利用系统项目"、煤场"喷雾降尘"系统和"环保型"运煤车辆洗车平台几个大项目的建设,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环保计划任务和目标,节能环保工作开展得扎实有序,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