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20日,太平煤矿组织下井职工开展了井下行走避水灾、火灾路线演练。演练分两天时间进行,19日进行水灾演练,20日进行了火灾演练。
此次演练是根据(鲁泰太便发[2013]21号)《关于规范井下避灾路线的通知》要求进行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井下作业人员对矿井发生水、火灾事故的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在实战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增强职工应对发生水、火灾事故的信心和应急意识,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损失。演练由矿统一安排、由各工区分别按规定时间组织井下三班人员进行演练。整个演练过程严格按照排定的时间于每班班末交接班后,由当班跟班副区长组织本班所有出勤人员严格按照矿《关于规范井下避灾路线的通知》规定的所在区域避灾路线进行行走,行走前及人员到达井下考勤站后均向调度机台汇报演练情况。
通过此次演练,有效检验和提高了矿综合应急能力,大大提高了职工应对水、火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及防灾避灾意识;达到了明确井下现场管理人员的应急职责,提高班组避灾响应与处置的能力,为矿井安全生产筑起了一堵"安全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