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鲁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解读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 陕西鲁泰 侯飞飞 2016/07/28

7月25、26日,陕西鲁泰公司党总支组织公司机关以及百吉、亿隆项目部党支部全体党员、中层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共60余人,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解读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书记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实践"四种形态"关键在严》。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深化。作为党员干部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担当就是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企业尽职,为职工尽责。

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把自己摆进去,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做一名"四讲四有"的合格共产党员;二是要悟透精神实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把"不逾矩"刻在灵魂深处,以反面典型引以为戒,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三是各党支部、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廉洁从业工作;四是每位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理想信念,把握工作方向,带动全体职工履职尽职,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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