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好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煤矿安全生产攻坚战,继3月召开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县长专题研究班后,7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京召开第一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县委书记座谈会。
50个重点县的县委书记、各包片督导小组的组长(一般由省煤炭局局长担任)和副组长(一般由产煤市的副市长担任),以及相关国有煤炭企业负责人,齐聚北京,共同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探讨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方法途径。
对50个煤矿重点县实施特殊监管、跟踪监管,是总局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上半年,50个煤矿重点县发生煤矿事故51起、死亡122人,与对照期(即2008年至2012年)上半年平均死亡305人相比,下降60%,超过了50%的预期目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大力推进煤矿安全"1+4"工作法,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期任务、长效机制。实践表明,只要县委重视、书记上手,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希望各位县委书记要把推动矿长落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责任作为首要职责,进一步解决好安全生产的摆位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
杨栋梁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规律特点,更好地把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动权。50个重点县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以下五条:
第一,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安全红线,推动安全发展。尚未明确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的重点县,要尽快出台文件明确;尚未明确由政府一把手担任安委会主任的重点县,也要尽快明确。
第二,必须坚定不移地抓好整顿关闭。对50个重点县目前尚存的1700余处年产9万吨以下小煤矿,一定要下决心关闭。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创造条件,配套政策,扎实推进。
第三,必须认真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地方党委、政府要对该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务必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第四,必须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做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防治。加大地方政府对煤层气抽采利用的政策扶持力度,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抓好水灾等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与防治。
第五,必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煤矿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强调,50个重点县攻坚战不仅关系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而且关系到煤炭工业转型升级,进而为能源革命探索可借鉴的路径。下一步要强化各自的责任落实,深化再教育和警示教育,整治"两非一假一超"行为,加快关闭淘汰小煤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治本措施落实,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各方面形成强大工作合力。